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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人社规[2020]6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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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4:18 |
| 信息简介: | 为适应新时代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用工单位工伤风险,现将《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