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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4]441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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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4:01 |
| 信息简介: | 各地审计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一是对审计工作的布置、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二是对审计所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建议;三是2005年1月15日前以市局正式文件上报总结报告及附表(见附件),同时附报至少2个审计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