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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函[2004]33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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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3:46 |
| 信息简介: | 按照《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132号),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可按规定在2005年底以前免征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