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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5]9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所属企业2004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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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3:27 |
| 信息简介: | 河南省邮政局、河南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成员企业(名单附后),2004年由国家邮政局在北京合并交纳企业所得税,暂不执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