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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工发[2005]8号 河南省总工会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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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3:24 |
| 信息简介: | 各级税务部门要配合工会组织做好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把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纳入税务机关日常管理和专项检查工作。已经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的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手续,切实加强工会经费征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