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发[2005]93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发[2005]93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3:22 |
| 信息简介: | 根据总局通知要求,以后每月需向总局报送收入统计月报表,省局对已下发的收入统计月报表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从5月份开始,各市按新的格式上报收入统计月报表(表样见CENTER/流转税处/车购税/车购税月报),上报时间不变,为每月4日前,上报路径:同表样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