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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发[2005]39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产税管理办法》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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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3:06 |
| 信息简介: |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接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报告后,要派人深入到企业,对减免税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减免税管理权限的规定进行审批或上报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机关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