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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5]24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税证明遗失刊登遗失声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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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2:54 |
| 信息简介: | 我省若有车购税纳税人完税证明遗失的,须在《中国税务报》或省级党报或各市级党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办完税证明。车购税征收机关据此办理补办事宜,并将遗失声明一并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