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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5]297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民政福利企业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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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2:34 |
| 信息简介: | 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日常管理掌握的情况,按照总局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定期开展对民政福利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