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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5]35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征管软件及“一条龙”清分比对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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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2:26 |
| 信息简介: | 在受理车购税申报时,应对发票上注明的购车价格(剔除增值税)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比对,发现购车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除按规定征税外,还要将申报资料传递给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导出发票异常信息,由档案管理部门补录异常发票清分所需的销售单位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