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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5]40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于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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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2:23 |
| 信息简介: | 各级税务部门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职能部门,要明确指导思想,充分认识文化产业也是生产力、文化对促进和拉动经济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事业单位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