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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5]310号 河南省转发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教育部关于<教育储备存款利息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及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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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2:20 |
| 信息简介: | 主管国税机关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台账》(附件3),详细记录储户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开具“证明”的学校、“证明”编号、存款额度,储蓄起止日期、利率、利息开户银行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