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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5]40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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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2:05 |
| 信息简介: | 为统一、规范管理,便于随时核查,除《通知》第二条规定六种情形之外的其他出口企业,有关出口单证备案方式原则上也应采取第一种方式,即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附前,并于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等集中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