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发[2006]40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发[2006]40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2:04 |
| 信息简介: | 税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工作,对出口企业单证备案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对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单证进行备案的,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通知》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