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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6]2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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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2:03 |
| 信息简介: | 自2006年2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申报“申报年月”为200601的退(免)税时(外贸企业指2006年01月01日以后报关离境货物的退税,不含2005年报关离境货物的退税),统一启用新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