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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函[2006]34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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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1:57 |
| 信息简介: |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企业资产损失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地税发[1997]2号)同时废止,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