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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6]15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总分支机构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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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1:46 |
| 信息简介: | 汇缴机构附送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查账报告中应披露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各分支机构的经营地点、经营内容、是否独立核算、当地缴纳流转税情况、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享受优惠税率的依据、坏帐损失、财产损失等方面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