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发[2006]205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发[2006]205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控系统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1:24 |
| 信息简介: | 由于系统原因,原定7月21日开始的扫描认证新版发票时间推迟到7月30日,为了保证纳税人取得的在8月份抵扣的带税控码的新版货运发票能够及时认证抵扣,各地接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纳税人集中于7月30、31日到大厅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