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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苏政办发[2021]5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促进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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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1:13 |
| 信息简介: | 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税收政策,以及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货物“无票免税”政策。对综试区零售出口企业实施更加便利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做好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探索与我省跨境电商发展相适应的税收监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