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房金规[2021]3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房金规[2021]3号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1:01 |
| 信息简介: |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应与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并按年度基数调整文件的规定调整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托管等业务按现有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