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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6]37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业务出口退(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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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0:35 |
| 信息简介: | 对进料加工复出口为多种不同退税率产品,在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的分配率计算核销差异过大时,应按《核销情况表》中不同产品的“上期实际耗用进口额”和审核系统相应产品“上期实际出口额”分别确定实际分配率,进行上个核销周期退(免)税的核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