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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10]12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普通发票换版前做好票款结算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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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0:12 |
| 信息简介: | 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和换版工作实施方案》(豫国税发[2010]29号)文件规定,新版普通发票印制费用的结算关系和结算价格,保持原有结算关系和结算制度,继续由各省辖市国税局按照发票领用量和规定价格向承印资质企业结算发票工本费,每季至少结算一次,年底前结清当年普通发票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