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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10]119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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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0:11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