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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10]172号 河南省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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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0:07 |
| 信息简介: | 经实地查验符合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应按认定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三条规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