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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河南省农业发展银行等营业税纳税地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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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40:00 |
| 信息简介: | 邮电通信业营业税纳税地点,从2011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统一调整为提供劳务的县(市)级公司机构所在地。省、市两级公司直接经营的业务,由省、市两级公司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