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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直发[2011]56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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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9:37 |
| 信息简介: | 审核。审核工作由清算审核领导小组负责。清算审核小组组长收到清算审核小组初审意见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清算审核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清算审核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组长)应在9日内召开审理会议并做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