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条款修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公告 [条款修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4:36:41
信息简介: 车船税实行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纳税人未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当日。具体税额标准按照《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车船税税目税额标准执行。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