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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13]10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信息接收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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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5:44 |
| 信息简介: |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留存有关资料复印件并将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