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函[2013]10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信息接收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豫国税函[2013]10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信息接收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4:35:44
信息简介: 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当场核对纳税人的申请资料,经核对一致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政策要求的,当场受理,制作《文书受理回执单》,留存有关资料复印件并将原件退还纳税人。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