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4:35:41
信息简介: 试点纳税人自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并于次月例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附件1)。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