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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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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4:35:30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是否在减免税期间,均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上报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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