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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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跨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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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5:29 |
| 信息简介: | 汇总纳税企业既有省外分支机构,又有省内跨市分支机构的,不适用本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