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事宜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事宜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5:27 |
| 信息简介: | 在非本省辖市保险机构办理交强险未开具《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由纳税人到机构所在地或者车船登记地的税务机关开具《车船税减免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