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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税收票证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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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4:18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不同情况开具税收票证时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为个人的,提供纳税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到场的,需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