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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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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4:10 |
| 信息简介: | 县(区)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受理资料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撰写调查报告并由2人以上正式税务人员签名。对于符合条件的,将纸质资料逐级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批,相关信息录入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