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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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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3:58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领用的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可使用至2014年6月30日,到期未使用的不得再行开具,否则视同违规开具发票处理。同时,未使用的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应于2014年7月10日前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