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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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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4:33:58
信息简介: 纳税人领用的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可使用至2014年6月30日,到期未使用的不得再行开具,否则视同违规开具发票处理。同时,未使用的百元版通用定额发票应于2014年7月10日前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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