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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第一批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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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3:53 |
| 信息简介: | 试点纳税人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后,有关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问题按税务总局公告[2012]35号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主管国税机关应辅导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填写申报表,正确计算和申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