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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苏州切换上线后社会保险费缴费相关事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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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31:05 |
| 信息简介: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自2021年10月起用人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每月缴费时间调整为每月11日至月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次月1日起依法加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