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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破产企业登记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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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29:44 |
| 信息简介: | 加强破产法治宣传。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引导有经营前景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获得救治再生。对于应当退出市场的企业,应当积极引导及时退出市场,推动实现优胜劣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