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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向江苏**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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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28:42 |
| 信息简介: | 单位名下土地(江宁开发区紫金二路以南、苏源大道以西科研用地)已被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收回,此次土地收回不属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收回的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过户前须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向我局报送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和其他相关涉税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