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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人社办[2026]34号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年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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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4:20:59 |
| 信息简介: | 经省政府同意,自2027年1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年度由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密切协同配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缴费年度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