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财办税[2007]8号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凝灰岩资源税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财办税[2007]8号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凝灰岩资源税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1:57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和省人民政府豫政文(1995)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部分矿产品开采经营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开采凝灰岩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从2007年7月1日起征收资源税。其征税范围和单位税额标准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