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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函[2007]第245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有关纳税事项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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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1:54 |
| 信息简介: | 各分、支公司、营销部收取的应税保险费收入应纳的营业税由河南省分公司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省直属税务分局申报缴纳。其他税收由各分、支公司、营销部向各县(区、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