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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7]226号 河南省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后扣缴报告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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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1:49 |
| 信息简介: |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并督促、指导其于8月15日前完成扣税软件的修改、调试等有关工作,保证8月15日零时起正式执行国家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