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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8]29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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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1:21 |
| 信息简介: | 及时做好减免税、财产损失等涉税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各省辖市局要认真落实《减免税管理办法》、《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办法》等政策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和审批有关涉税事项。对原省局审批权限下放的审批事项,各地要落实好备案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