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豫国税函[2008]24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货运发票互联网认证系统”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豫国税函[2008]248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货运发票互联网认证系统”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3:00:06 |
| 信息简介: | 搞好培训。培训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组织,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培训师资,对纳税人的培训不收取费用。各地要按照省局的推行步骤,将推行工作细化到每一户纳税人,提前通知纳税人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功能、特点、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