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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地税发[2008]150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河南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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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9:59 |
| 信息简介: | 另,《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豫地税发〔2008〕91号)第四条“对《纳税人拒绝缴纳车船税登记表》,各地要比照税收征管文书管理的要求进行编号,严格领用存管理”等文件相关内容一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