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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8]22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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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9:58 |
| 信息简介: |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增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2005]226号)第一条,同意你省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出口的外购产品,按照财税[2004]125号文件的规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