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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发[2008]334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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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9:46 |
| 信息简介: | 由于企业培训内容包括税务人员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业务政策规定的宣讲,各地税务机关应抽调业务骨干负责相关内容的授课任务,配合服务单位完成对企业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