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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豫国税函[2008]336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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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9:45 |
| 信息简介: | 对居民企业所属总、分机构均在我省境内的,在省局出台相关办法前,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仍维持原有方式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