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苏地税发[1995]032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外纳税人承包我省跨县(市)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苏地税发[1995]032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外纳税人承包我省跨县(市)工程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2:57:45 |
| 信息简介: | 为便于征管,对省外纳税人在我省范围内承包工程跨县(市)的,应向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凡属跨省辖市工程的纳税地点如何确定,报省地税局核定。 |